根据各级主管部门近期对渔业标准化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技术委员会工作职责新的定位,对2009年渔业标准化工作重点进行了补充,提出了新的要求,请各分技委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工作,2009年标准化工作任务繁重,各分技委秘书处要向挂靠单位领导做好汇报,争取领导支持,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一、全力配合部渔业局和水标委做好“全国渔业标准化工作会暨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四届换届大会”
1、修改完善《中国渔业标准化》画册。
2、配合水标委完成“全国渔业标准化总结”及“全国渔业标准化论文”的校审及汇编工作。
3、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渔业标准化规划。
4、做好分技委换届工作,争取年内完成。
二、积极配合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2009年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技术支撑
1、全面梳理现有标准,以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同时兼顾渔业可持续发展,提出2010年标准制修订目录。
2、组织完成水产苗种药残检测等检测方法标准的审定和报批工作。
3、修改完善并发布实施“水产品检测方法标准制修订指南”。
三、加强渔业标准体系建设
按照各级领导的要求,2009年要进一步加强渔业标准体系建设。各分技委要采取各种形式的标准化调研,了解各种需求,广泛收集和了解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科研、教学、行业协会、生产单位等各相关方及各位委员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09-11年标准规划、标准体系表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5月底前上报09-11年标准规划。上报材料须经分技委全体委员审议,且至少有2/3以上委员同意。上报材料要正式行函,上报材料除体系表和规划表外,还需包括调研和委员审议的纪录。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标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1、各分技委要对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对技术委员会工作职责新的定位及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要求,梳理和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修改和完善2009年的工作计划。国标委对技术委员会的新要求以及水标委的工作要求,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争取在人、财、物以及机制上得到单位领导的支持,以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完善水产标准制修订管理程序,进一步明确各环节职责,提高各环节审核质量。上半年发布“水产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标准管理按此执行。
3、加强对已立项标准制修订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4、开展标准化管理及信息服务平台的研究。
五、做好标准宣贯及标准实施后的跟踪工作
1、配合农业部渔业局和水标委做好渔业标准化论文的征集和评选工作。
2、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标准交流培训班。
3、配合水标委开展标准化培训。各分技委要分别梳理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标准化培训时进行交流和沟通。
4、各分技委分别按标准类别编制标准制修订指南。
5、对已发布实施的标准,各分技委要有重点、有选择的开展跟踪,对标准实施后的效果、存在问题、建议及跟踪方式等要形成报告,年底前以函的形式上报。
六、积极开展官方评议工作,加强基础性研究
1、按着“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的新要求,各分技委要把官方评议工作作为标准化工作的一项任务纳入日常工作计划,积极配合水标委做好此项工作。
2、2009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官方评议培训班,对评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评议的质量。
3、开展官方评议基础性研究,初步建立官方评议信息服务平台,为开展网上评议、为出口水产品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打下基础。加强原始积累,分门别类建立官方评议基础数据库,加工分技委对“水产品技术标准法规数据库“进行补充和完善,将2007年及2008年新发布的近500项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整理入库。
4、加强对我国贝类质量安全控制现状的研究,为参加CAC标准制修订和官方评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七、进一步加强对CAC及国外先进标准的跟踪力度
1、配合部渔业局组织参加CAC-CCFFP第30届会议。会前加工分技委要做好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必要时组织召开研讨会。6月份起草参会预案。
2、各分技委对国际标准采标情况进行跟踪统计,加大采标力度。
八、做好标准审查及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